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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加快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

2017年12月30日 12:26:30    365bet国际

为了规范省加快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”)日常工作,全面落实省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,形成常态化、制度化的工作规范,根据省委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》(甘发[2015]6号)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《印发<关于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意见>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》(甘办发[2015]27号)、《关于成立省加快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》(甘办发[2015]46号)精神,制定办公室工作职责。

(一)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省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,承担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承办省领导小组和组长、副组长交办的工作。

(二)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可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的具体工作。办公室在主任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履行岗位职责。

(三)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委农工办负责,具体开展以下六项工作:

1、牵头组织调查研究,提出意见建议,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划计划、制度机制和政策文件,提出年度或阶段性工作方案,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。

2、督办省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,检查督促各地工作进度;组织总结、考核和表彰等工作。

3、承办省领导小组会议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、大型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,起草领导讲话、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等;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项活动;管理使用办公室文电、印章。

4、及时掌握全省工作动态,落实月报告、季通报、年总结;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络协调,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,了解信息动态,编发工作简报。

5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衔接,统筹协调各项工作,合力推进实施加快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各类建设项目。

6、积极宣传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工作,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
(四)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重要问题会议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;根据省领导小组安排,办公室可以组织召开有关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;办公室会议由主任召集,也可由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;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,需要对外发文和网上公布的,一律由主任签发。

(五)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省领导小组各类会议、活动,须提前与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沟通衔接,确定议题;会务工作要提前谋划、充分准备,确保如期、有序、顺畅召开;省领导小组各类会议要形成纪要,按范围及时印发相关单位;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安排部署的工作,办公室按要求通告相关单位,并负责跟踪督办、检查落实和反馈情况。